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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旦小长假第二日 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忙疏导保畅通护安全

2021-01-07 21: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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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提要:1月2日,元旦小长假第二天,天津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小长假出行特点和重点商圈、点段出行规律,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疏导,并针对新实施的《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对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、查处。

天津北方网讯:1月2日,元旦小长假第二天,天津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小长假出行特点和重点商圈、点段出行规律,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疏导,并针对新实施的《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对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、查处。

  忙疏导——停止线前后井然有序

狮子林大街作为联通南开区、红桥区、河北区的重点路段之一,小长假期间的高峰时段,周边商圈、居民区等非机动车通行需求较大。为了保障此区域的出行安全,属地交警河北支队王串场大队交警在此路口设置了5名警力,对不同方向车流开展有序疏导。上午10时,随着户外气温的短暂升高,该岗组的交警也迎来了第二时段的轮岗倒休。“上午7点开始第一班勤务,疏导会持续到晚上19点30分。主要以车流疏导和非机动车、行人的通行引导为主。一个多小时会换岗一次,路口至少来回十几次,也就不那么冷了。”提到新年的变化,岗组交警表示最直观的表现还是来自路口。一侧红灯禁行管控下,停止线清晰可见,前面是拥挤的对向车流,后方则是有序的等候车轮,“等一等更安全”成为大家的共识。一个轮岗下来,喊话少了,挥手和频繁的转体成了红绿灯的标配。

  保畅通——依法依规行驶守护安全

在疏导的同时,王串场大队交警也针对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拦检、教育、处罚。上午10时,在狮子林大街自东向西一侧,交警在红灯等候间隙发现了两辆违规行驶的工程车。通过查看车辆行驶证及其前风挡玻璃放置的通行标志,交警发现两辆车并未取得此时段的通行许可。驾驶人表示自己的行驶目的地就在前方,几个路口就到。最终,交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教育,并对他们的“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、道路、区域行驶”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。除了平峰时段疏导,结合辖区重点商圈、景区节日出行特点和规定,大队交警也通过固定点位拦检治理和区域性巡查等方式,在夜间针对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治理。“固定点位和巡查警力多路配合,节假日期间勤务也会延长到零点之后结束。”提到一天在路面的时间,12+小时成为常态。而说起十余小时抗寒神器,除了警用装备,手里冒着热气的姜汤也必不可少。

  护安全——查处与教育同时进行 遵法守规靠自觉

中午12时,伴随着午间就餐高峰的来临,河东区华龙道与新开路交口行人通行需求也增加明显。在新开路一侧绿灯的情况下,属地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交警就通过喊话及时制止了三名“赶时间”的市民。交警将三人带往路中间的安全岛区域后,三人均表示“自己中午着急出门,看路口车少,便想趁车流间隙赶紧通过”。当交警告知他们已属闯红灯违法时,其中一名市民还表示“马上就变灯了,而且没有车。”显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和随之产生的安全隐患过于轻视。最终,交警结合刚刚实施的《若干规定》对三人进行教育,并对他们“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”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。

目前,本市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已形成常态。《若干规定》施行后,公安交管部门会延续以往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的治理力度,本着“教育与查处”相结合,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,持续加大对行人、非机动及机动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。市民出行应主动遵守《若干规定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行文明车、走文明路、做文明人,共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。(津云新闻记者 柴莹)